其他费用补偿 样本条款

其他费用补偿. 1) 转院就医食宿交通费 若被保险人的雇员住院治疗工伤,因救治医院医疗条件限制,由该医院提出书面证明转往其它医院救治,则本公司以保险单所载责任限额为限,赔偿实际发生的往返交通和食宿的合理费用。
其他费用补偿. 1) 转院就医食宿交通费 ⚫ 首诊医院出具的转院建议书 ⚫ 往返转入医院所在地合理必需的食宿交通费用发票 2) 康复器具费用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 由医院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证明 ⚫ 普及型康复器具的购买或维修发票 ⚫ 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 ⚫ 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 本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其他费用补偿. 若被保险人对下述其他费用补偿依法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因任何第三方赔偿或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其它福利计划或任何医疗保险计划取得部分或全部之赔偿)而减少或免除,则本公司仅给付剩余部分 (如有)。
其他费用补偿. 1) 住院补偿 ⚫ 出院小结及住院清单 2) 转院就医食宿交通费 ⚫ 首诊医院出具的转院建议书 ⚫ 往返转入医院所在地合理必需的食宿交通费用发票 3) 康复器具费用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或有合法资质的劳动能力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劳动能力司法鉴定书 ⚫ 由医院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有合法资质的劳动能力司法鉴定机构确认之证明 ⚫ 普及型康复器具的购买或维修发票 ⚫ 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 ⚫ 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 本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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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 □其他 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 其他条款 9.1 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 其他商务要求 1 关于交货 1.1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签订合同后 60 天(日历日)内。

  • 其他承诺 工期 质量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 其他规定 8.1 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 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 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天内。 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供应商 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若采购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采购人应在七日内对供应商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

  • 响应有效期 7.1 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 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

  • 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