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业务 样本条款

出版业务. 发行人的出版业务主要包括教材、教辅、一般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编辑出版。 发行人下属 9 家出版单位,围绕各自的出版专业定位,策划组织选题并组稿,按专业出版流程完成图书出版工作,并通过相关渠道面向市场进行销售。其中, 5 家出版单位从事中小学教材出版业务,7 家单位具备中小学教辅出版资质,9 家单位均从事一般图书出版业务。人民社等 5 家出版社共有 19 种中小学教材经教育部审定成为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标准教材,列入国家教学用书目录,在全国推广使用。发行人与人民教育出版社签署协议,从 2017 秋起在江苏省代理义教阶段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国家统编教材的教材培训、生产印制、质量管理、 销售发行、售后服务等事项。发行人下属各出版单位围绕自身出版理念和专业定位,策划相关选题并组稿,或采用相应的社会来稿,经三审三校等完成出版流程,通过相关发行渠道走向市场。 发行人下属图书出版社情况如下: 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1984 年 基础教育教材 12 种;教辅、少儿读物; 报刊 6 种 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 1988 年 外国文学和人文社科等领域的中译版;基础教育教材 3 种 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1978 年 工业、农业、医学、科普和教育类图书; 基础教育教材 3 种;期刊 1 种 江苏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1953 年 政治、哲学、历史、宗教、法律、经济理论著作,以及相应的文史哲普及读物和生活旅游用书;基础教育教材 1 种;期刊 2种 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 1984 年 少年儿童读物;基础教育教材 5 种;期刊 9 种 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1984 年 艺术摄影类、图文社科类和少儿卡通类等 图书;期刊 2 种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1958 年(1985 年 恢复建制) 当代和现代文学、艺术作品及文艺理论、文学评著 江苏凤凰出版社有限公司 1984 年 文史哲古籍及其研究著作;期刊 1 种 2017-2019 年度,发行人出版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类别 销售量(万册) 销售码洋(亿元) 自编教材教辅 35,578.64 37,702.70 30,753.05 37.13 35.64 30.75 租型教材教辅 534.52 1,697.87 1211.99 0.35 1.09 0.60 一般图书 9,884.00 9,881.13 7,651.20 35.22 34.10 24.40 注:码洋,图书出版发行部门用于指全部图书定价总额的词语(来源:百度百科) 2017-2019 年度,凤凰传媒的出版总量分别为 39,616.24 万册、49,281.70 万 册和 45,997.16 万册,其中教材教辅(含自编与租型)的出版量占出版总量的比重分别为 80.69%、79.95%和 78.51%,由于受到生源以及义务教育教材出版发行制度等因素影响略有波动。一般图书的出版总量则呈现上升趋势。 2017-2019 年度,凤凰传媒的销售码洋分别为 55.75 亿元、70.82 亿元和 72.71亿元,其中教材教辅(含自编与租型)销售码洋占总销售码洋的比重分别达到 56.23%、51.86%和 51.55%。一般图书的销售码洋保持平稳增长,占比分别为

Related to 出版业务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 契約の目的 (2) 契約金額

  • 告知義務 訂立本保險契約時,要保人對於本公司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之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本保險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本保險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本保險契約。

  •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 主营业务 101 大唐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0/6/1 14,500.00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34.48%、大唐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7.9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17%、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 司 6.21%、江苏嘉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21%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业务。 102 大唐控股(香港)投 资有限公司 2008/12/3 1000 万港币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10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信息技术软件、芯片等开发、设备生产与制造、销售与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103 大唐投资控股发展 (上海)有限公司 2010/8/4 20,000.00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10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软件、芯片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领域内的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物业管理 104 大唐创业投资(海 南)有限公司 2012/6/5 10,000.00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55%、比利时 国家投资公司 45% 向目标企业和比利时相关项目进行投资;在中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已投资的企业提供债权投资;向被投资公司提供管理咨询;向比利时相关项目提供法律和行政框架咨询服务。 105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 有限公司 2010/9/13 20,408.16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100% 投资管理、技术服务、进出口。 106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 (香港)有限公司 2011/5/26 48,811.65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100% 圭亚那投资项目投后管理、香港子公司日常管理及比利时项目香港平台公司清理。 107 香港金迅科技有限 公司 2011/9/26 1,226.19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88% 作为比利时项目的平台公司,正在申请撤销注册。 108 香港金唐电讯有限 公司 2011/7/29 25,167.20 大唐电信国际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100% 作为圭亚那投资项目的平台公司,主要从事圭亚那项目的投后管理。 109 电信科学技术半导 体研究所有限公司 2001/4/6 400.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出租办公用房 110 电信科学技术第五 研究所有限公司 2001/5/24 10,000.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通信工程、电信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

  •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金卫医疗 BVI 将持有上市公司超过 5%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新增关联方。在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拟认购配套资金金额不低于 10 亿元。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三胞集团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股东将在南京新百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公司曾于 2011 年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2011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的前控股股东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与三胞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分别向三胞集团转让其各自持有的本公司 15.15%、1.14%和 0.71%股份,股份总数合计为 60,916,1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00%。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三胞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7.00%,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袁亚非先生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向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购买资产,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变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借壳上市的标准和条件》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828,016,327 股,根据交易双方初步商定的交易标的资产作价,公司本次拟向金卫医疗 BVI 发行不超过 134,336,378 股作为购买资产作价的一部分,同时向包括袁亚非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份,具体发行数量根据发行价格及特定投资者认购数量而定。根据 32.98 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不含配套融资) 本次交易后 (含配套融资) 三胞集团 259,251,567 31.31% 259,251,567 26.94% 259,251,567 23.34% 袁亚非 - - - - 30,321,407 2.73% 中森泰富 35,000,000 4.23% 35,000,000 3.64% 35,000,000 3.15% 上海金新实业有限 公司 59,311,956 7.16% 59,311,956 6.16% 59,311,956 5.34% 南京华美联合营销 管理有限公司 44,658,856 5.39% 44,658,856 4.64% 44,658,856 4.02% 南京商贸旅游发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320,000 4.99% 41,320,000 4.29% 41,320,000 3.72% 金卫医疗BVI - - 134,336,378 13.96% 134,336,378 12.09% 配套融资投资者 - - - - 148,574,894 10.64% 其他股东(股权比 例<5%) 388,473,948 46.92% 388,473,948 40.37% 388,473,948 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