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剂业务 样本条款

制剂业务. 根据扬农化工公开披露信息,扬农化工 2018 年主营业务为农药原药,客户 主要为农药产业下游的制剂企业。在 2019 年,扬农化工完成了对中化作物保护品有限公司的收购,该公司主要从事用于作物保护的制剂产品加工、销售和分销,自产和外购的制剂产品主要通过分销模式销往终端消费者。 根据先正达集团掌握的信息并经扬农化工确认,先正达集团境内子公司(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和中化化肥有限公司)销售扬农化工生产的作物保护制剂产品,该项业务是为了商业合作的目的,不存在实质竞争关系。 根据扬农化工有关公告文件,中化作物保护品有限公司在澳大利亚、泰国、菲律宾、印度、新加坡、阿根廷、巴西、香港建立子公司开展当地销售业务,其中有实质业务的为澳大利亚、泰国、菲律宾、印度子公司。扬农化工的作物保护制剂产品 2019 年境外销售收入约为 91,394.22 万元,约占扬农化工 2019 年营业收入的 10.58%。根据先正达集团分析并经扬农化工确认,先正达集团境外子公司瑞士先正达与扬农化工在境外部分地区作物保护制剂产品上存在业务重合。瑞士先正达 2019 年作物保护业务收入占其自身总收入比例为 77.96%。瑞士先正达直接或间接持有 150 多个公司主体,覆盖 60 多个司法管辖区,并在所有主要国家开展植物保护业务。其中,与扬农化工在澳大利亚、泰国、菲律宾及印度市场作物保护制剂产品上存在业务重合,2019 年瑞士先正达在上述四国制剂销售收入约为 372,384.00 万元,占先正达集团当年总收入比例约为 2.58%。 为避免与扬农化工之间的同业竞争,保护扬农化工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收 购人先正达集团承诺如下:
制剂业务. 最近三年及一期,肝素制剂业务收入分别为 104,564.34 万元、123,084.03 万 元、152,319.43 万元和 176,564.1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1.72%、26.61%、 28.57%和 38.12%,报告期内,肝素制剂业务规模和占比有所提升。公司的制剂 业务主要为子公司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和销售的依诺肝素制剂,该 制剂已于 2016 年取得欧盟地区仿制药产品的上市许可,系欧盟地区的首仿药, 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因此毛利率较高。公司依诺肝素制剂的上游为自身生产的 肝素钠原料药,下游主要是欧洲及国内市场的医院、药店及经销商。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天道医药已经在波兰、英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建立了营销团队,并在欧洲各国家地区展开了产品销售渠道。 未来随着公司依诺肝素制剂在欧洲市场的进一步打开,该项业务收入将呈继续增长趋势,并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产量(单位:万支) 14,001.00 12,125.53 11,658.94 9,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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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云南新希望蝶泉牧业有限公司系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云南新希望蝶泉牧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 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协议签署情况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称“公司” 或 “本公司”)与上海亮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亮昕科技”)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就个人小额消费信贷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 通知和送达 8.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书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以及政府部门等单位所发出的文件,均以本合同书所列明的联系信息送达,一方如果变更联系信息,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 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投资者类型 经产品销售机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具体以销售机构风险评级结果和销售要求为准。 理财产品认购起点金额 认购起点金额人民币【1】元; 认购起点金额以上按照人民币【1】元的整数倍累进认购;详见本文“三、认购”部分。 理财产品名称 中银理财-稳富(双月开)005 理财产品简称 中银理财-稳富(双月开)005 理财产品代码 WFSYK005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编码 【Z7001021000413】 投资者可根据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产品信息 理财本金/理财本金返 还/理财收益币种 人民币 理财产品管理人 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理财产品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运作模式 定期开放净值型产品 募集方式 公募 产品份额类别 本产品根据产品销售机构不同,设置不同理财产品份额,每类理财产品 份额设置单独的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产品份额净值。 发行对象 A 类份额(产品份额代码【WFSYK005A】):招商银行客户专属 B 类份额(产品份额代码【WFSYK005B】):平安银行客户专属 C 类份额(产品份额代码【WFSYK005C】):光大银行客户专属 投资目标 以灵活资产配置策略力争超越业绩基准的收益水平 投资策略 本理财产品根据市场不同阶段的变化,以债券、债券回购等合理配置为主,通过在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中灵活配置资金,同时适当参与以对冲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实现跨市场、跨行业的投资运作,拓宽投资集合的有效边界。本理财产品目标是提升产品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让客户在风险相对可控的情况下分享多市场快速 发展的红利。 募集规模上限 人民币【500】亿元。 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本 理财产品最终规模以产品管理人实际募集的资金数额为准。 理财产品份额面值 1 元 认购期 【2021】年【8】月【18】日 9:00 至【2021】年【8】月【23】日 15:30, 具体以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实际受理时间为准。 理财产品成立日 【2021】年【8】月【24】日

  • 合作方式 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双方可商议采用业务合作或合资合作等方式,相关的业务运营收益分成或合资股比设置等具体事宜,由双方磋商后 签订经营合同或合资经营协议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