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房屋. 办公房屋实行等值置换商业的,房源许可情况下,置换建筑面积按最大不超过拟被征收办公用房的市场评估价值(不含装修、附属物)折算成商业房屋可安置面积为基数,向建筑面积最接近的置换房屋套型上靠确定。 拟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搬迁腾房并经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验收合格的,可在等值置换的基础上给予拟被征收人优惠购买。选择商业房屋置换的,置换部分面积基数以内的按置换商业房屋产权调换市场价的80%计价,超过20 平方米(含)以内的面积按置换商业房屋产权调换市场价的90%计价,超过20 平方米以上部分的面积按置换商业房屋产权调换市场价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