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样本条款

加强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为保证募集资金合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且执行情况良好,根据《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严格执行第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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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筹资金支付 元) 0.00 注: 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 募集资金投向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607.00 万元( 含 41,607.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258,000.0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

  •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 资金划拨 对于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资金划拨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和在途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对超头寸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权止付但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 可用资金余额的确认 基金托管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上午 9:30 前将托管账户的可用资金余额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提供给基金管理人。

  •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金额单位:元 1、 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 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 2、 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

  • 多边净额结算方式下,证券和资金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资产托管人负责办理与结算公司之间证券和资金的一级清算交收;同时负责办理与资产管理人之间证券和资金的二级清算交收。

  •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