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加急上诉 Clause in Contracts

加急上诉. 对以下各项的审查提出的上诉将加急处理:持续或延长时间的医疗护理服务;在持续疗程中提供的额外服务;住院患者出院后的家庭医疗护理服务;提供者要求立即审查的服务;可能受法院命令约束的心理健康和/或药物使用障碍服务;或者任何其他紧急事项。加急上诉不适用于回顾性审查。对于加急上诉,您的提供者有权在收到您提交的上诉之后的一 (1) 个工作日内以合理方式联系为该上诉指派的临床同行审查人员。您的提供者可通过电话或传真与该临床同行审查人员交换信息。我们将在收到加急上诉后的 72 小时之内或收到处理上诉所需的信息之后的两 (2) 个工作日之内(以两者中较早者为准)作出裁定。我们将在作出裁定之后的 24 小时之内(但最晚不迟于收到您提交的上诉之后的 72 小时)向您(或您的指定人员)发出书面裁定通知。 如果我们未能在收到标准上诉所需的信息之后的 60 个日历日内或收到加急上诉所需的信息之后的两 (2) 个工作日内,对您的上诉作出裁定,则此将被视为撤销最初对您不利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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