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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 use of 募集结果 Clause in Contracts

募集结果. 本基金募集工作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 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1,172,247,000.00 元人民币, 折合基金份额 1,172,247,000.00 份。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划入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40,211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1.00 元人民币计算,本 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0 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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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募集结果. 本基金募集工作已于 2021 年 5 11 18 日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 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1,172,247,000.00 元人民币, 折合基金份额 1,172,247,000.00 份。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11 日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289,336,706.00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289,336,706.00 份。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11 24 日划入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17 日划入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40,211 2,742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1.00 元人民币计算,本 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0 元人民币计算,本次 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289,337,114.00 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21 年 5 11 24 17 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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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募集结果. 本基金募集工作已于 2021 年 5 2 18 日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 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1,172,247,000.00 元人民币, 折合基金份额 1,172,247,000.00 22 日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1,999,949,838.00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1,999,949,838.00 份。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2 24 日划入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26 日划入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40,211 67,121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1.00 元人民币计算,本 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0 1,999,949,838.00 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21 年 5 2 24 26 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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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募集结果. 本基金募集工作已于 2021 2020 5 12 18 日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 1 日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1,172,247,000.00 1,718,494,000.00 元人民币, 折合基金份额 1,172,247,000.00 份。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折合为 1,718,494,000.00 份华泰柏瑞光伏 ETF 基金份额;其中以现金方式认购的 1,718,494,000.00 份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募集资本人民币 1,718,494,000.00 元,已汇入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5 12 24 日划入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7 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40,211 47,482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1.00 元人民币计算,本 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0 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1,718,494,000.00 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21 2020 5 12 24 7 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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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募集结果. 本基金募集工作已于 2021 2012 年 4 月 26 日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32,967,336,606.00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32,967,336,606.00 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1,297,269.00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1,297,269.00 份。本 次募集的场内资金和场外资金已均于 2012 年 5 月 18 日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3 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65,654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1.00 元人民 币 计 算 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1,172,247,000.00 元人民币, 折合基金份额 1,172,247,000.00 份。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及 其 产 生 的 利 息 结 转 的 基 金 份 额 共 计 32,968,633,875.00 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12 年 5 月 24 日划入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40,211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1.00 元人民币计算,本 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0 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4 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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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