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 样本条款

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4,580 万元,安民投资拟认购金额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的 10%,即具体认购金额不低于 4,458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中的 41,580 万元将用于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剩余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交易税费。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中,公司在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3,000 万元,其中 50,000 万元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 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如若本次配套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