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相关安排 样本条款

其他相关安排. (1)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的过渡期间,标的资产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由南通锻压享有;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减少的净资产,由重组交易对方承担。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交割后,由南通锻压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过渡期内的损益及其他净资产变动情况进行审计确认,并出具标的资产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标的资产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 因减少的净资产由重组交易对方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的十五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南通锻压补足。 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计算过渡期损益的审计 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计算过渡期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2) 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及奖励
其他相关安排. 根据嘉士伯香港和重啤集团签订的《股份转让锁定协议》,重啤集团将在要约收购期间内以其持有的全部重庆啤酒股份(96,794,240 股)接受要约,并在要约收购期间完成后向嘉士伯香港转让全部或尽可能多的重庆啤酒股份,且该等股份不附带任何权利限制。 (i) 如剩余股份总量为重庆啤酒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5%)以下,不超过交割日第一个周年届满之日, (ii) 剩余股份总量达到或超过重庆啤酒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 5% ) 但未达到百分之十 (10%)),不超过交割日第二个周年届满之日; (iii) 剩余股份总量达到或超过百分之十(10%),不超过交割日后第三个周年届满。 2013 年 9 月 11 日,重庆啤酒发布公告表示近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重 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848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重啤集团接受收购要约,以每股 20 元的价格将所持重庆啤酒的 96,794,240 股股份转让给嘉士伯香港。 上述收购重啤集团存在的剩余股份安排与本次部分要约收购相互独立。在本次部分要约收购完成后,如嘉士伯香港与重啤集团实施上述剩余股份交易,则仍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针对剩余股份收购事项的批准。
其他相关安排. (1) 业务合同转移安排 LG 化学、南京乐金、广州乐金、台湾乐金在取得合同相对方的同意后向新南京子公司、新广州子公司、新台湾子公司转让与 LCD 偏光片业务相关的合同以及该合同项下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其他相关安排. 1、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的期间,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出让方应确保不作出任何有损于受让方及公司的行为,应督促公司依法诚信经营,并确保维持公司正常的运营和经营管理。 2、 双方应就本次交易事宜积极协助和配合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向登记结算公司、证交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3、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的期间,出让方有义务督促其提名和委任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4、 根据双方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2020 年 3 月 11 日分别签署的《不可撤销 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出让方应于交割日当日将其持有的共计 52,359,3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66%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受让方行使,上述表决权委托的期限自交割日起至受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出让方且能够维持其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之日止。 5、 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5.2952%的表决权。 6、 表决权委托的期限内,出让方应当确保其持股数量不低于委托表决权对应的股份数,且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出让方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即 74,515,818 股。 7、 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满后,出让方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可自由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8、 除了以上表决权委托安排之外,双方确认不存在其他能够相互影响各自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的安排;双方各自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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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其他所得 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各项所得,不论在什么地方发生的,凡本协定上述各条未作规定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 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 評価方法 プロポーザルの作成要領」別紙評価表の項目ごとに、各項目に記載された配点を上限として、以下の基準により評価(小数点以下第三位を四捨五入します)し、合計点を評価点とします。 当該項目については極めて優れており、高い付加価 値がある業務の履行が期待できるレベルにある。 90%以上 当該項目については優れており、適切な業務の履行 が十分期待できるレベルにある。 80% 当該項目については一般的なレベルに達しており、 業務の履行が十分できるレベルにある。 70% 当該項目については必ずしも一般的なレベルに達していないが、業務の履行は可能と判断されるレベ ルにある。 60% 当該項目だけで判断した場合、業務の適切な履行が 困難であると判断されるレベルにある。 50%以下 なお、プロポーザル評価点が50%、つまり100点中50点(「基準点」という。)を下回る場合を不合格とします。

  • 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1、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 资金雄厚,信誉良好。 (2)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 代偿的安排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相关投资管理机构或运用理财资金的第三方主体实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等相关文件约定的行为导致理财产品被动提前终止 因法律法规变化或国家金融政策调整、紧急措施出台影响产品继续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