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沟通 为了及时实现信息的沟通,有效地达成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制定了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按既定的报告路线和报告频率,在适当的时间向适当的内部人员和外部机构进行报告。
认购费 本产品不收取认购费。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登记机构负责。 2. 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资金及转入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及转出款项。 3.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必须于每个工作日 15:00 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完整。 4. 登记机构应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立的加密系统发送有关数据(包括电子数据和盖章生效的纸制清算汇总表),如因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双方可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保存。 5. 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上述事宜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并保证上述事宜按时进行。 6. 关于清算专用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为满足申购、赎回及分红资金汇划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开立资金清算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由登记机构管理。 7. 对于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8. 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规定 拨付赎回款或进行基金分红时,如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如果基金托管人未能按时拨付相关款项的,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因基金银行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商务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正/负偏离
信息披露方式 本理财产品为合格投资者专属的私募产品,本行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范的要求, 于成立日后至少每季度向投资者披露资金运用情况、产品净值及其他重要信息。合格投资者也可以联系本行客户经理或客服中心,取得所需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等。
其 他 因评估业务的需要,受托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申购费 本产品不收取申购费。
经营情况 惠州燃气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2 日,注册资本为 8,000.00 万元,主要经营石油气和天然气销售业务。燃气管网已经覆盖惠城区以及仲恺高新区、惠东巽寮、博罗部分区域,并拥有数码园门站、数码园 LNG 气化站、三栋 LNG 气化站等 11 座燃气场站。 截至 2020 年末,惠州燃气总资产为 109,764.26 万元,净资产为 23,762.20 万元,2020 年度惠州燃气实现营业收入 39,660.73 万元,实现净利润 2,327.07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