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按照授权服务商的安排和出具的治疗方案授权书(见 6.18)在特定亚洲地区的医疗机构进行的恶性肿瘤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合理且必需的如下费用. (1) 床位费、陪床费和膳食费 被保险人在特定亚洲地区接受治疗过程中,在治疗国住院发生的床位费、陪床费和膳食费。 床位费指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在病房、重症监护室和观察室治疗期间使用床位的费用。 陪床费指医疗机构为陪同人员提供床位产生的费用(陪同人员限一名)。 膳食费指根据医生的医嘱且由医疗机构内设的专门为住院病人配餐的食堂配送的并符合通常惯例水平的膳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