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用补偿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且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进行必要治疗,本公司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被保险人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 但若任何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于境内发生上述医药费用: 1) 被保险人于境外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其返回境内后就该意外伤害或疾病需接受必要的后续治疗,且该治疗是自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的 (以下简称“回国后后续医药费用”); 2) 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罹患疾病,且自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进行必要治疗(以下简称“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费用”); 本公司将按下述规定补偿该被保险人: 1) 若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或被保险人无法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本公司按其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补偿金予被保险人,但在上述(1)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或“回国后后续医药费用” 保险金额为限;在上述(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明确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费用” 保险金额为限。 2) 若被保险人拥有且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本公司按如下公式给付补偿金,但在上述(1)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五或“回国后后续医药费用” 保险金额为限;在上述(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明确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费用”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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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安盛天平驾游神州境内旅行租车保险, 安盛天平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个人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医药费用补偿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且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进行必要治疗,本公司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被保险人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境内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且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进行必要治疗,本公司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被保险人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 但若任何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于境内发生上述医药费用但若被保险人于境内旅行期间罹患疾病,且自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进行必要治疗而发生的上述医药费用,本公司按下述规定补偿该被保险人:
1) 被保险人于境外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其返回境内后就该意外伤害或疾病需接受必要的后续治疗,且该治疗是自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的 (以下简称“回国后后续医药费用”);
2) 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罹患疾病,且自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进行必要治疗(以下简称“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费用”); 本公司将按下述规定补偿该被保险人:
1) 若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或被保险人无法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本公司按其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补偿金予被保险人,但在上述(1)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或“回国后后续医药费用” 保险金额为限;在上述(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明确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费用” 保险金额为限若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或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本公司按其在医院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补偿金予被保险人,但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补偿”保险金额为限。
2) 若被保险人拥有且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本公司按如下公式给付补偿金,但在上述(1)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五或“回国后后续医药费用” 保险金额为限;在上述(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明确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费用”保险金额为限若被保险人拥有且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本公司按如下公式补偿,但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补偿”保险金额为限: 上述“任何已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包括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等所取得的医药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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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用补偿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且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进行必要治疗,本公司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被保险人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 但若任何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于境内发生上述医药费用:
1) 被保险人于境外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其返回境内后就该意外伤害或疾病需接受必要的后续治疗,且该治疗是自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的 (以下简称“回国后后续医药费用”);
2) 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罹患疾病,且自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进行必要治疗(以下简称“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费用”); 本公司将按下述规定补偿该被保险人:
13) 若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或被保险人无法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本公司按其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补偿金予被保险人,但在上述(1)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或“回国后后续医药费用” 保险金额为限;在上述(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明确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费用” 保险金额为限。
24) 若被保险人拥有且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本公司按如下公式给付补偿金,但在上述(1)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五或“回国后后续医药费用” 保险金额为限;在上述(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明确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费用”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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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保险条款, 安盛天平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医药费用补偿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且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进行必要治疗,本公司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被保险人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境内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且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进行必要治疗,本公司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被保险人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 但若任何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于境内发生上述医药费用但若被保险人于境内旅行期间罹患疾病,且自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进行必要治疗而发生的上述医药费用,本公司按下述规定补偿该被保险人:
1) 被保险人于境外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其返回境内后就该意外伤害或疾病需接受必要的后续治疗,且该治疗是自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的 (以下简称“回国后后续医药费用”);
2) 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罹患疾病,且自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进行必要治疗(以下简称“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费用”); 本公司将按下述规定补偿该被保险人:
1) 若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或被保险人无法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本公司按其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补偿金予被保险人,但在上述(1)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或“回国后后续医药费用” 保险金额为限;在上述(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明确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费用” 保险金额为限若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或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本公司按其在医院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补偿金予被保险人,但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补偿”保险金额为限。
2) 若被保险人拥有且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本公司按如下公式给付补偿金,但在上述(1)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五或“回国后后续医药费用” 保险金额为限;在上述(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明确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费用”保险金额为限若被保险人拥有且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本公司按如下公式补偿,但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补偿”保险金额为限: 上述“任何已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包括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等所取得的医药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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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安盛天平“卓越安程”境内商旅交通综合意外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
医药费用补偿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且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进行必要治疗,本公司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被保险人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境内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且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进行必要治疗,本公司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被保险人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 但若任何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于境内发生上述医药费用但若被保险人于境内旅行期间罹患疾病,且自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进行必要治疗而发生的上述医药费用,本公司按下述规定补偿该被保险人:
1) 被保险人于境外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其返回境内后就该意外伤害或疾病需接受必要的后续治疗,且该治疗是自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的 (以下简称“回国后后续医药费用”);
2) 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罹患疾病,且自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进行必要治疗(以下简称“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费用”); 本公司将按下述规定补偿该被保险人:
1) 若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或被保险人无法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本公司按其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补偿金予被保险人,但在上述(1)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或“回国后后续医药费用” 保险金额为限;在上述(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明确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费用” 保险金额为限若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或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本公司按其在医院内已支出的、 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补偿金予被保险人,但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补偿”保险金额为限。
2) 若被保险人拥有且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本公司按如下公式给付补偿金,但在上述(1)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五或“回国后后续医药费用” 保险金额为限;在上述(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以保险单明确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费用”保险金额为限若被保险人拥有且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本公司按如下公式补偿,但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补偿”保险金额为限: 医药费用补偿金 = 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 - 任何已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 上述“任何已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包括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等所取得的医药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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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个人旅行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