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财险 样本条款

华安财险. 14.77%股权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股份及资产收购方(甲方)为渤海金控,资产出售方(乙方)即交易对方为广州泽达,目标公司为华安财险;合同签订时间 2016 年 7 月 29 日。 标的资产价格由各方以评估值为依据,经协商确定。各方同意目标公司每股价格依据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 2.5 倍 PB 确定为 5.48 元/股(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31,020.00 万股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69,989.60 万元。
华安财险. 根据瑞华出具的瑞华审字[2016]4002 号《审计报告》,华安财险最近两年一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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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监管措施和解决民商事争议而支付的罚款、罚金、违约金或者赔偿金所导致的风险。

  • 税务风险 本产品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或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该国或该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该国或该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向该国或该地区缴纳本产品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 审批风险 ‌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商务部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 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 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 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较少的收益率。

  • 市场风险 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各类资产价值可能下跌,导致理财收益下降甚至本金损失。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密切跟踪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及其他证券市场走势,在各类资产间灵活配置,设定单类资产的配置比例,降低市场风险。同时限制理财产品财产的投资范围和比例,严格按投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

  • 技术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 信用风险 如果本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手或者所投资的各类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其他债权发生信用违约、托管人破产,可能影响投资收益,甚至致使理财产品本金受到损失。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对所投资的各类债权类资产的风险承担主体的财务状况、行业背景以及公司治理等进行密切跟踪及分析,并根据内部投资评级的要求,严格控制风险暴露;另外,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资质进行严格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