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协议的基本情况. 近日,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之全资子公司江苏神州信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或“神州信源”)与湖南长城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实现产品融合及方案捆绑,结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协议的基本情况. 1、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为推进公司的战略布局,与日立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日立诊断”或“甲方”)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日立品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下简称“生化仪”),甲方代理销售乙方开发生产的 LABOSPECT 品牌系统专用试剂(以下简称“试剂”)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协议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协议的基本情况.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聊城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共同推进在市政道路智慧运维、巡查、检测及评价、市政道路养护托管、代建管理、示范路段养护等领域的业务合作。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意向性约定,签订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协议的基本情况. 1、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激光”)签署了 《关于共同利用数字水印技术研发IP衍生品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的战略合作协议》。 通过双方的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实现数字水印技术在IP衍生品版权保护运营上的应用,探索该技术在IP衍生品产生合理价值商业模式的研究开发,增强汉邦高科在版权保护方面的技术水平、商业价值和行业影响力,提升金运激光在IP运营行业的服务能力和打造未来运营IP的核心能力。 2、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 3、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具体事宜需另签订项目合作合同。
协议的基本情况.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中恒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环境”)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中恒环境所在地开展道路智慧运维养护托管合作项目。 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意向性约定,签订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协议的基本情况. 1、 近日,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乙方”)与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基地发展”或 “甲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经充分沟通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协议的基本情况. 1、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近日与艾普工华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普工华”或“甲方”)签署了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本协议”)。双方拟在数字化企业及智能制造、电子及半导体装备、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信息管理等产业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本协议确定了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和达成一致的合作意向,本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业务合同为准。
协议的基本情况. 1、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新文化”或“甲方”)近日与上海微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盟”或“乙方”)签署了《框架协议》。 为推进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帮助对方拓展在各自领域中的影响力,推动双方业务共同发展,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在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建立互相尊重、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机制,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协议的基本情况. 1、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环科技”)于近日收到了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飞集团”)合格供方资格证书暨签署了框架性《采购主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涉及川环科技按照成飞集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向成飞集团供货。具体以单次另行签订的《采购商务合同》为准。 2、 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框架性采购主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双方具体合作事项实施进展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及双方后续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 公司与成飞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协议的基本情况. 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19 年 4 月 8 日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或 “甲方”)基于双方建立长期友好战略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就采购湿法涂覆隔膜产品事宜签署《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合同》(以下简称 《采购框架合同》)。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采购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