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样本条款

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6.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本条以及与声明和承诺、违约责任、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保密、不可抗力等相关的条款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外,本协议其他条款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生效日: (1) 本次发行方案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2) 本次发行经国资有权审批机构批准; (3) 深交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6.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协议终止: (1)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2) 发生不可抗力等非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导致本次发行不能实施,双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3) 有权的审核机构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本次发行的方案不能获得批准,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和有义务及时通知其他方终止本协议; (4) 如果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 5 日内或双方协商确认的更长期限内,如此等违约行为仍未获得补救,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若基于第 6.2 条第一款第(1)项、第(2)项、第(3)项所述情形 而终止,则任何一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若基于第 6.2 条第一款第(4)项所述情形而被终止,则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十条 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3 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
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1) 本协议经各方正式签章之日起(合同主体为自然人的须本人签字,合同主体为法人或其他的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生效。 (2) 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协议。 (3)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本协议为双方进行战略性合作签署的框架性意向协议,属于甲乙双方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法律约束力,仅为表明甲乙双方进行友好合作的意愿,不对甲乙双方构成法律约束力的义务或承诺,不构成甲乙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具体合作细节、内容、权利义务等,由双方另行签订的相关具体业务合作协议等确定。本框架性协议与具体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如存在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可在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9.1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9.2 甲方未能按时付款的,迟延 30 日以上,乙方、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5 亿元的违约金。 9.3 若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金石矿业在本协议生效后 3 个月内无法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据此提出解除合同,丙方必须将相关款项全额解除共管。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的,则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 5 亿元的违约金。 9.4 若过渡期内,发生对标的公司可能造成合计 5,000 万元以上损失的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存在违约情形,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过渡期内,拉果错盐湖锂矿矿权未能延续、未能保留、未能取得前述证明,导致拉果错盐湖锂矿矿权灭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5 在金石矿业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 30 日内,若甲方发现金石矿业、拉果资源公司存在交割日前产生的未披露负债或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的数额超过金石矿业转让价款 的 10%;或金石矿业、拉果资源公司或如山系企业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 6 个月内,甲方发现上述企业存在交割日前产生的未披露负债或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超过 3 亿元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已受让的资产包中的资产全部转回予乙方,乙方、丙方将相关款项全额退还甲方,同时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 5 亿元的赔偿责任。
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3.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只是各方的初步意向,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具体事项需进一步磋商。合作的各项具体内容与细节,以双方正式订立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 3.2 甲方如确定本项目无法继续推进,经向乙方书面通知,可以无条件提前终止本协议。
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本条以及与保证金、声明和承诺、违约责任、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保密、不可抗力等相关的条款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外,本协议其他条款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生效日:
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1、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甲方经内部决策通过后生效。甲方向乙方及其关联方发出一致行动协议生效通知后,按通知上所列明的日期开始一致行动。 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均须经过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方属有效。 3、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根据中国法律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条款或其相关部分应在上述范围内被视为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但本协议其余部分的合法性、效力和可强制执行性均不受影响。 4、 若甲方通过收购其他股东股份或者增资扩股方式所拥有的金晖兆丰股份数额超过金晖兆丰股份总数 51%(含本数),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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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甲方通过代理销售方网点柜面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自甲方签署所购买产品对应的理财业务专用凭证、认缴认购或申购资金并经乙方登记系统确认份额后生效。甲方在代理销售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自甲方点 击同意确认该协议并购买后生效。

  • 协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 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 协议解除 1.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 (2) 甲方因教学计划发生重大调整,确实无法开展岗位实习的,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要求,并通知丙方; (3) 乙方遇重大生产调整,确实无法继续接受丙方实习的,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要求,并通知丙方; (4)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协议的情形的。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两方: (1) 甲方未履行对实习工作和丙方的管理职责,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 (2) 乙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实习岗位、报酬、劳动时间等条件和管理职责的,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 (3) 丙方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或丙方严重失职,给乙方造成人员伤亡、设备重大损坏以及其他重大损害的; (4) 法律法规作出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情形的。

  • 申請資格 本方案可由天使投資人或新創事業提出申請,新創事業獲得天使投資人推薦者,本方案得優先考量投資。

  • 协议金额 1. 本协议总价:人民币元整(¥) 2. 以上协议总金额包含但不限于提供的增值税、各种税费、各种规费、产品费用、材料费、安装费、检测费、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人工费、管理费、调试费、培训费、资料费、机械使用费、工具使用费、进品商品关税等进口环节税、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等直至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利润。

  • 会計年度 この法人の会計年度は、毎年4月1日に始まり、翌年3月31日をもって終わる。 (会計処理の基準)

  •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以下事项开展合作: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合作事项另行转包、分包。

  • 协议的签署 (1) 甲方通过线下销售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自甲方签署(甲方为自然人的,应签名;甲方为机构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应由产品管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产品管理人公章)之日起生效。 (2) 甲方通过线上销售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甲方在相应电子页面点击“确认并同意相关内容”或“确定”或“接受”或“已阅 读并同意”或“同意”或其他同等含义词语,即视为其已签署,表示其同意接受本协议以及对应《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销售协议书》(含《代理销售协议书》,下同)等相关销售文件的全部约定内容,并认可其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