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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的相关内容 样本条款

协议的相关内容. 委托方:李建伟、李菁、李军、张爱纯受托方:姜天武 (一) 委托范围 1、 委托方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受托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受托方姜天武先生行使,具体情况如下: (1) 李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94.61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11%。李建伟先生将其持有公司 2,5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3.27%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受托方姜天武先生行使; (2) 李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86.69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1%。李菁先生将其持有公司 1,6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2.09%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受托方姜天武先生行使; (3) 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86.69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1%。李军先生将其持有公司 1,6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2.09%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受托方姜天武先生行使; (4) 张爱纯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286.69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1%。张爱纯女士将其持有公司 1,6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2.09%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受托方姜天武先生行使。 2、 受托方在委托期限内,有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权利: (1)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2) 针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3) 未经受托方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得转让或赠与其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受托股份,或者委托任何其他第三方管理其所持有的受托股份,或者为其所持有的受托股份设定股权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权益负担。 3、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委托方对其持有的受托股份所享有的收益权。 (二) 委托期限 1、 本协议的委托期限自 2020 年 6 月 16 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2、 在上述委托期限内,委托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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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日至 2021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结束后一周。但本协议约定的续学条件出现时,续学时效按 照本协议第 6 条的约定执行。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协议解除 1.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 (2) 甲方因教学计划发生重大调整,确实无法开展岗位实习的,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要求,并通知丙方; (3) 乙方遇重大生产调整,确实无法继续接受丙方实习的,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要求,并通知丙方; (4)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协议的情形的。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两方: (1) 甲方未履行对实习工作和丙方的管理职责,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 (2) 乙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实习岗位、报酬、劳动时间等条件和管理职责的,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 (3) 丙方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或丙方严重失职,给乙方造成人员伤亡、设备重大损坏以及其他重大损害的; (4) 法律法规作出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