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交易的责任 样本条款

卡交易的责任. 在本第 部分第 条的规限下,客户须对所有透过使用此卡进行的交易负责,不论该等交易是否获客户授权及是否由持卡人进行。 透过此卡进行的提款、转账或其他交易,其款项将由有关的账户中扣除。客户须在账户中保留足够款项以应付此等交易的需要。以港元以外的货币进行的卡交易,将按本行于兑换该等交易当日所厘定的汇率折算为港元,然后由有关账户中扣除。 私人密码必须绝对保密,在任何情况下不可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披露,无论是否自愿。客户不应在任何地方或以任何方式纪录其私人密码以使第三者能因此使用其卡。 透过此卡在任何自动柜员机存入的现金或支票,志入有关账户的款项,仍须待本行按日常程序核实后方能作实。自动柜员机在交易时所发出之入 账单只代表据称由客户存入的款项,对本行不具约束力。本行对存入的支票仅作托收处理,若未完成过户程序,客户不能取用有关款项。本行对使用此卡所引致或有关的间接或相应引至损失,概不负责。 本行将由有关账户支取按本行不时认为合理与此卡有关的费用。本行将会以本行决定的该等方式就最新的费用预先通知客户或持卡人(视乎情况而定)。 本行可在绝对保密的情况下,向其他机构(在本港或以外地区)披露本行因参与电子转账网络而必须或适宜披露的、或因提供任何及所有与此卡有关之服务而披露的有关此卡及账户的资料。 本行可透过自动柜员机或其他途径向客户提供由本行、汇丰集团其他成员或经本行挑选的其他公司提供的产品、服务及银行信贷的资料。客户及持卡人可查阅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参考信贷限额、参考价格及交易条款。新增的条款及细则可适用于该等产品、服务及银行信贷。 就本第 部分而言,所有在本第 部分提述的账户将包括所有可透过此卡操作的账户。 客户将持有各持卡人的姓名及身分证明文件资料记录,并在本行要求之时提供有关纪录。客户承诺确保所有持卡人遵守本条款的所有适用规定 ,犹如每位持卡人等同客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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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 催繳股款 在本細則及配發條款規限下,董事會可不時向股東催繳有關其所持股份的任何尚未繳付的款項(不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且各股東應(獲發不少於十四 (14)個整日的通知,其中指明繳付時間及地點)向本公司支付該通知所要求繳交的催繳股款。董事會可決定全部或部份延後、延遲或撤回催繳,而股東概無權作出任何的延後、延遲或撤回,除非獲得寬限及優待則另當別論。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就恢复本合同效力达成一致同意的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 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 其他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中的其他资格要求

  • 经营情况 惠州燃气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2 日,注册资本为 8,000.00 万元,主要经营石油气和天然气销售业务。燃气管网已经覆盖惠城区以及仲恺高新区、惠东巽寮、博罗部分区域,并拥有数码园门站、数码园 LNG 气化站、三栋 LNG 气化站等 11 座燃气场站。 截至 2020 年末,惠州燃气总资产为 109,764.26 万元,净资产为 23,762.20 万元,2020 年度惠州燃气实现营业收入 39,660.73 万元,实现净利润 2,327.07 万元。

  • 经营宗旨和范围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遵循市场规则,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公司发展的经营模式,充分利用资源,重视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致力于为股东获取尽可能高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