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借款用途 样本条款

原借款用途. 本公司本次預計募集總金額為 92,000 仟元擬將全數償還銀行借 款,原借款之用途係為營運周轉所需之資金需求,主要係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 106 年前二季因全球經濟景氣持續低迷,產業機械零件訂單減 少,及外銷日本訂單因日圓貶值流失,另因新產品不良率偏高使製造成本上升,加以新投入雷射積層製造用金屬粉體技術(3D 列印)開發使研發費用大幅增加等因素影響,使 104~105 年度及 106 年前二季營業淨損分別為(57,972)仟元、(60,720)仟元及(57,382)仟元,故使本公司營運周轉資金需求增加。 雖本公司因上述原因造成營業淨損,惟本公司在 105 年度及 106 年前二季持續開發新產品並接單量產出貨,使 105 年度營業收入達 527,376 仟元,相較 104 年度 446,228 仟元成長約 18.2%;另 106 年前二 季營業收入 249,967 仟元,因新產品量產不良率增加使其營業入收,相 較 105 年同期 250,891 仟元微幅下降。
原借款用途. 本公司本次預計募集總金額為 84,500 仟元擬將全數償還銀行借款,原借款之用途係為營運周轉所需之資金需求,隨著本公司拓展營運規模,營運資金需求增加,在其申貸期間本公司為維持正常營運並持續拓展營運規模,由金融機構取得營運資金,以因應營運成長所需之各項營運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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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购申请的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误期赔偿费 26.1 除合同条款第 28 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以合同价格的百分比给出。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 27 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 基金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坚持从研究基金价值入手,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择管理规范、业绩优良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构建备选基金池,对基金的投资理念和投资价值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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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查意见 经核查,对于 (1) 保荐人认为: 1、 控制权变更后,发行人与新的控股股东京东方将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高效协同,联动上下游,赋能全产业链发展,深化前沿技术合作,致力成为 Mini/Micro LED 显示和解决方案领先者; 2、 京东方本次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取得华灿光电控制权,契合 Mini/Micro LED 市场发展态势,也有利于落实其 MLED 业务发展战略;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放弃控制权主要是为了助推华灿光电协同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及产品落地,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争取未来实现投资浮盈收益的同时,也能为珠海当地产业落地、产业链发展发挥积极促进作用。双方促成本次控制权变更具备合理性; 3、 2021 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也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业务拓展、生产运营、资金管理、人才管理等方面已采取应对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稳定性。 (2) 3),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认为: 1、 京东方拟认购华灿光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2,070,935 股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完成后,京东方和 NSL的股份锁定期限均为 18 个月,在上述期限内,京东方通过直接持有华灿光电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控制的华灿光电股份数量不会减少,相关期限安排互相匹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和和谐芯光持有华灿光电股份且京东方及其关联方为华灿光电实际控制人期间,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和和谐芯光已承诺不会单独、共同或协助第三方谋求华灿光电的控制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京东方将拥有公司控制权且可以控制董事会进而全面参与日常经营决策,认定京东方为控股股东的依据充分,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2、 京东方实际控制人为北京电控,本次发行完成后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的信息披露准确。 公司与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