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署地 样本条款

合同签署地. 南京 甲方(公章):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法定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宁海大厦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000000 邮政编码: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署地. 委内瑞拉,苏利亚州,马拉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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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理念,在宏观策略研究基础上,把握结构性调整机会,将行业分析与个股精选相结合,寻找具有投资潜力的细分行业和个股。

  •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 お客様の責任 (1)お客様の故意又は過失により当社が損害を被ったときは、当社は、お客様から損害の賠償を申し受けます。

  •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 租金支付方式 □現金繳付□轉帳繳付:金融機構: ,戶名: ,帳號: 。□其他: 。

  • 检查检验费 指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以诊断疾病为目的,采取必要的医学手段进行检查及检验而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查费、妇检费、X 光费、心电图费、B 超费、脑电图费、内窥镜费、肺功能仪费、分子生化检验费和血、尿、便常规检验费等。

  • 支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其中实物证券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对应的财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妥善保管。基金托管人对其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