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份数、密封要求 样本条款

响应文件份数、密封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纸质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副本应为正本复印件,如正本与副本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A4型纸打印,图表等可按同样规格的倍数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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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 件。

  •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 响应文件的提交 3.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 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 (2) 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 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编号:[230001]LYGC[XJ]20220001

  •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3.1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 3.3.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 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08-02 10:00:00 (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注明“正本”或“副本”后,做密封封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 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 响应文件的澄清 30.1 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磋商小组作出说明或答复。 30.2 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0.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0.4 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在评审中更加有利。

  • 响应文件构成 15.1 响应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