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注明“正本”或“副本”后,做密封封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4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将 1 份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单独密封封装在文件袋中(该文件袋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磋商保证金证明”字样),并单独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9.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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