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哈希值进行撤回,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再次固化后,重新上传哈希值,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哈希值为准。 15.2 在协商通知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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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1 16.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哈希值进行撤回,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再次固化后,重新上传哈希值,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哈希值为准。
15.2 在协商通知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 在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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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哈希值进行撤回,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再次固化后,重新上传哈希值,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哈希值为准25.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再次生成 PDF 后,重新上传,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15.2 在协商通知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5.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的修改和撤回均无效。
25.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
25.4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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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