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原因,导致认购对象最终认购数量与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或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有差异的,发行人将不承担发行不足的责任,不视为发行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样本条款

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原因,导致认购对象最终认购数量与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或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有差异的,发行人将不承担发行不足的责任,不视为发行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发行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实际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调整认购对象认购数量。 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2021 年 3 月 12 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拟分别向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国惠”)非公开发行 85,226,677 股 A 股股票,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数的 15%;向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国惠改革发展基金”)非公开发行 28,408,892股 A 股股票,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数的 5%。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山东国惠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由山东国惠间接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山东国惠和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均构成公司关联方,故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2021 年 3 月 12 日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2021 年 3 月 12 日 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文件精神以及《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 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2021 年 3 月 12 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2021 年 3 月 12 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2. 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聘请协议、认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 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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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术费 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手术项目的费用。包括手术室费、麻醉费、手术监测费、手术材料费、术中用药费、手术设备费;若因器官移植而发生的手术费用,不包括器官本身的费用和获取器官过程中的费用。

  • 相关责任 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执行时间、未能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或交易失败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正确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有效指令,基金财产发生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在正常业务受理渠道和指令规定的时间内,因基金托管人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或正确执行合法合规的指令而导致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履行形式审核职责,如果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存在事实上未经授权、欺诈、伪造或未能及时提供授权通知等情形,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执行有关指令或拒绝执行有关指令而给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资产或任何第三方带来的损失,全部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但基金托管人未按合同约定尽形式审核义务执行指令而造成损失的情形除外。

  • 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2021年3月末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776.05亿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2.61亿元(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 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 申购对价 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 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 管理費及利潤不予調整 逾履約期限之部分,以契約規定之履約期限當時之物價指數(如指定指數,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無者免填)為當期資料。但逾期履約係可歸責於機關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