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航总局、各直属海事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各级人民政府车辆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飞机、船舶、车辆等相关财产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2.婚姻状况材料. 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 婚证、离婚协议、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 1.6 债权 1.申请人身份材料; 2.受托人身份材料复印件; 3.债权凭证,如:借款合同、还款协议、 1.申请人持有的:借款合同、还款协议、资金 交易流水单及其它可以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明材料; 资金交易流水,其它可以证明债权有效存在的证据材料等; 4.委托人婚姻状况材料; 5.委托事项相关材料; 6.委托书文本。 2.婚姻状况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