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广光荣 样本条款

国广光荣. 名称: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 16 号国广公寓 6106 室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小勇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经营期限:2002 年 11 月 29 日至 2052 年 11 月 2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745485065H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影视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持有国广光荣 100%股权。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广光荣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 45,659.63 万元,负债总额 13,950.6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31,708.96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836.58 万元, 营业利润 2,365.1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945.66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国广光荣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 43,484.59 万元;负债总额 13,395.4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30,089.14 万元;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7,505.92万元,营业利润-1,605.3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19.8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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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 号 トレイダーズ証券株式会社 ・所在地:〒105-0013 東京都港区浜松町一丁目 10 番 14 号 住友東新橋ビル 3 号館 7 階

  • 工程延期 1. 履約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非可歸責於廠商),致影響進度網圖要徑作業之進行,而需展延工期者,廠商應於事故發生或消滅後_日內(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7 日)通知機關,並於_日 內(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45 日)檢具事證,以書面向機關申請展延工期。機關得審酌其情形後,以書面同意延長履約期限,不計算逾期違約金。其事由未逾半日者,以半日計;逾半日未達 1 日者,以 1 日計。 (1) 發生第 17 條第 5 款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契約當事人之事故。 (2) 因天候影響無法施工。 (3) 機關要求全部或部分停工。 (4) 因辦理變更設計或增加工程數量或項目。 (5) 機關應辦事項未及時辦妥。 (6) 由機關自辦或機關之其他廠商之延誤而影響履約進度者。 (7) 機關提供之地質鑽探或地質資料,與實際情形有重大差異。 (8) 因傳染病或政府之行為,致發生不可預見之人員或貨物之短缺。 (9) 因機關使用或佔用本工程任何部分,但契約另有規定者,不在此 限。 (10) 其他非可歸責於廠商之情形,經機關認定者。

  • 日信息内容 现金差额(单位:元) XXXX.XX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资产净值(单位:元) XXXX.XX

  •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 合作方式 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双方可商议采用业务合作或合资合作等方式,相关的业务运营收益分成或合资股比设置等具体事宜,由双方磋商后 签订经营合同或合资经营协议详细约定。

  • 主袋账户 基金管理人将依法保障主袋账户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权利,并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事项,具体事项届时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 約の締結 貸主( 以下「甲」という。)及び借主(以下「乙」という。) は、頭書( 1) に記載する賃貸借の目的物( 以下「本物件」という。)について、以下の条項により賃貸借契約( 以下 「本契約」という。)を締結した。 (契約期間及び更新)

  • 联络方式 兴银理财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 通过兴业银行(作为销售机构)购买本产品的请联系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1】;兴业银行门户网站:【xxx.xxx.xxx.xx】。 通过【富邦华一银行】(作为销售机构)购买本产品的,请联系【富邦华一银行】,【富邦华一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0-00-000000】;【富邦华一银行】门户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 感谢您通过销售机构【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以(□ 直销:产品管理人销售/■ 代销:代理销售机构销售)的形式购买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银理财”)作为产品管理人管理的理财产品。 请仔细阅读本《投资者权益须知》,行使您在本业务项下的权益。

  • 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 装修工程为 2 年;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番 号 令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