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政府间组织 样本条款

国际政府间组织. 根据ICANN 的指示,注册管理运行机构需要落实ICANN 董事会就保护政府间组织的标识符而制定的保护机制。如需第 6 节的保留名称列表,请访问https://www.icann.org/reserved-names。ICANN 可能向此列表添加其他名称 (包括其IDN 变体),但需要提前十(10) 个日历日向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发出通知。任何此类受保护的国际政府间组织标识符都不得在DNS 中激活,也不得释 放,以防除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之外的任何个人或实体进行注册。在将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指定为TLD 的注册管理机构运营商后,所有此类受保护的标识符都应根据 ICANN 规定进行转让。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可以自行分配和续订此类域名,无需使用ICANN 认证注册服务机构,根据本协议第 6.1 节中的规定,此行为不被视为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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