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 样本条款

城市轨道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被称为“城市交通的主动脉”,具有方便、快捷、安全和环保的优势,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根据城市轨道交通 2015 年度统计分析报告,截至 2015 年末,中国大陆地区北京、上 海、广州等共 26 个城市开通城轨交通运营,共计 116 条线路,运营线路总长度 达 3,618 公里。“十二五”期间,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格局初步形成,城市轨道交通累计完成投资 12,289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22.6%。 目前全国已开通运营轨道交通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长春、大连、武汉、深圳、重庆、南京等。从各省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水平来看,不同省份发展水平差别较大,上海、北京及广东三省的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此外,截至 2016 年末,全国已有 43 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得批复,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 2015 年度统计分析报告,截至 2015 年末,中国大陆地区 北京、上海、广州等共 26 个城市开通城轨交通运营,共计 116 条线路,运营线 路总长度达 3,618 公里。截至 2016 年,全国有 43 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 得批复,规划总里程约 8,600 公里。“十二五”期间,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格局初步形成,城市轨道交通累计完成投资 12,289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22.6%,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城市轨交投资规模将达到 1.7-2 万亿元,轨交网络化 建设将全面快速发展。预计 2012 年至 2020 年中国轨道交通新增里程 4,500 公里 左右,如果按照每公里 5 亿元的平均投资额估计,总投资规模约为 2.25 万亿元, 年均投资额将达到 2,500 亿元。 相对于传统的交通方式,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成长空间很大。发达国家城市 轨道交通运量占城市公交运量 50%以上,有的甚至达 70%以上,巴黎轨道交通承担城市 70%的公交运量,东京为 86%,莫斯科和香港为 55%。截至 2015 年末,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占城市公交运量比例仅为 10.74%,占比最高的城市上海也不过约 45%,大多数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仍处在起步阶段。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占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的比重仍处于较低水平,随着城市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中扮演的角色愈发重要,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事业的发展将迎来迅速增长的时期。 在发行人所处的上海地区,其轨道交通的建设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截至 2017 年末,全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达到 16 条,运营线路长度达到 666.40 公里,同比增长 7.91%;客运量 35.38 亿人次,同比增长 4.00%。城市轨道交通基本形成中心城区 45 分钟的地铁交通图,中心城区居民平均 900 米左右到达一个车站,进 入轨道交通系统后,平均 25 分钟可以到达中心城区主要场所,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客运量占公交客运总量比重达到 50%以上,有效提升了城市综合交通承载力。为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体系、缓减地上交通压力,上海市将继续构建由市域快速轨道线、市区地铁线和市区轻轨线组成的轨道交通网络,“十三五”期间,上海市将建设 5 条延伸线和 9 条新建线,线路总长合计约 457 公里,车站 261 座,到 2020 年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总规模达到约 877 公里,由此可见,未来 5 年间上海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仍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发行人作为上海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龙头企业,将受益于上海轨道交通的飞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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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场外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

  •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信息沟通 为了及时实现信息的沟通,有效地达成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制定了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按既定的报告路线和报告频率,在适当的时间向适当的内部人员和外部机构进行报告。

  • 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 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签订地、签订日

  •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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