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费用 本理财产品无认购费。
単価 発注見込 485,000 杉並区要支援家庭産後ケア事業実施要綱における本事業は、医療法第1条の5に規定する病院又は診療所、及び第2条に定める助産所に委託して実施する。 支援が必要な母体の休養がとれる環境が必要なため、原則個室を利用できること、産前産後の母子のケアを実施するにあたり助産師等の体制が確保できること等の条件を備えた施設であることの条件を満たす別紙の区内5事業者及び近接区(世田谷区)1事業者を指定する。 これらの事業者は前年度実績においても区からの支援要望、連絡調整及び利用者支援において信頼できる事業者である。 地方自治法施行令第167条の2第1項2号 特殊な技術、技能、機器又は設備等を必要とする契約で、特定 の者と契約を締結しなければ契約の目的を達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とき 5043500026 杉並区要支援家庭産後ケア業務委託(基本契約) ファン助産院 杉並区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
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法律文件用语 (1) 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指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协议书》、《销售(代理销售)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和《投资者权益须知》等文件及其不时有效修订与补充。 (2) 理财产品合同:指本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和《投资协议书》及其不时有效修订与补充。
基金证券交收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本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账户名称以实际开立为准。 2.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 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基金托管人托管系统中开立二级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5.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开设、使用并管理;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我方承诺 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