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样本条款

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7 月 2 日证监基金字[2004]97 号文件
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1 年 8 月 15 日证监基金字[2001]33 号文件《关于同意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合同于 2001 年 9 月 21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7月21日证监基金字[2006]143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06年9月6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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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间与日期 (1) 工作日:指银行对公业务开门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因节假日调整而营业的除外)。 (2) 募集期:指理财产品成立前,理财产品管理人接受理财产品认购的时间。

  • 生效日期 指保险单上在“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一栏中所显示的年月日。本合同的保障自生效日期的 24 时开始生效。

  •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 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 本次交易概况”之“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 実施方法 仕様書の内容を確認し、実施方法を記述。以下の各項目も同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