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样本条款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以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光大保德信汇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2.1 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以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以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2.1 本协议的依据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尚正竞争优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 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 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以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2.1 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