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Clause in Contracts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备案、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其他应披露事项等,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2 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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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备案、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其他应披露事项等,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2 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其他应披露事项等,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4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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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备案、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其他应披露事项等,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2 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等其他信息一并更新,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4月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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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备案、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其他应披露事项等,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2 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备案、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其他应披露事项等,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2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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