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核權利變換案階段 样本条款

報核權利變換案階段. (A+B+C+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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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主研发 成熟应用 6 智能衡流阀 远程设定后,在 0.05~0.5MPa 压差范围内,自力式调整阀门阻力可达到恒定流量,从而实现按照需求流量均衡供暖、平衡供暖水力的目标,水力输送节能到 50%以上,供暖节能 30%以上。

  • 建设目标 本项目建设以需求为导向,把更好为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居民以及业务管理部门三类人群解决各自痛点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有效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1、 赋能治理手段,助力基层减负 面对不同层级职能部门条状分割,应用系统过多,各部门分别向基层要数据、相同数据反复填报、数据管理混乱等情况,智慧社区平台能够为社区工作人员赋能,使其摆脱繁杂、重复、低效的工作,使得社区工作人员专注基层服务工作,同时能够有效把握社区范围内的态势变化,针对突发事件快速统筹关键信息,迅速和基层各部门会商。旨在实现政府服务便携化、社区管理智能化、公共服务网络化。 2、 赋能沟通渠道,提升居民体验 立足于社区资源禀赋和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公共服务的期待和需求,强化信息系统建设的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扩展性,突出急用先行,梯次推进,迭代更新,积极构建供给与需求相衔接,要素与机制相匹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新业态。不断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各类需求。打通基本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从只进一扇门,到最多跑一次,让老百姓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更好的解决居民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烦的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上有更多的获得感。 3、 赋能监管方式,推动管理决策 从业务管理部门的角度来看,基层治理需求、民生服务保障需求、业务管理需求和多元生态发展需求应同步考虑,目前缺乏针对社区的监管手段,大量相关数据处于分散状态,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等底数缺乏了解,难以实行动态管理和主动服务,通过智慧社区的建设,能够有效盘活数据,从源头上(业务管理部门)统一数据标准,统筹规划管理机制,进而辅助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科学管理决策。 4、 立足实际需求,建设社区平台 目前各地都在逐步探索社区平台建设,例如浙江、宁夏银川、深圳、上海宝山区等,同为社区平台,但内涵却千差万别。例如浙江“未来社区”、深圳“智慧社区”、上海宝山“智慧社区平台”均偏重于商业侧,目的是实现社区整体智治和智慧生活,而江阴智慧社区建设与上述社区平台有着本质区别:江阴智慧社区面向群体较广,如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居民以及业务管理部门;平台功能有侧重,主要满足社区治理需求,实现基层减负,同时解决社区居民在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以及为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提供有效抓手。 平台将依托标准统一、接口兼容,满足需要、适度超前的技术框架,构建具有技术先进性、平台兼容性、功能开放性、数据安全性的社区平台体系,推动社区安全更加可靠、服务更加便利、治理更加高效、党建更加有力,为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夯实基层基础。

  • 电子招投标 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0000000000按5转1号键。 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 : 1. 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3. 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请自行留存。 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 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 CA 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

  •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环境标志产品 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 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 ( “△ ”)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 (元) 分项预算总价

  • 業務の概要 (1) 業務名 ○○○○業務委託 (2) 業務内容 別紙「業務説明書」のとおり (3) 履行期間 契約締結日から○○年○○月○○日まで

  • 投标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4.2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4.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