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契約公告及修訂 Clause in Contracts

契約公告及修訂. 關於本約定書內容或服務項目,貴行如為因應法律之修訂、國際協議之規範、政府政策及中央銀行、主管機關或銀行公會之函釋或認必要時,得隨時修訂,貴行於修訂後,得將新約定書或修訂內容公開置放於營業場所供立約人索閱、於營業場所公開揭示及於貴行網站上公告,以代通知,立約人同意該修訂內容自公布日起受其拘束,倘立約人不同意貴行修訂之內容,得隨時終止本約定書項下之各項存款或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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