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人同意如境外基金公司因洗錢防制要求時,願意配合提供相關確認文件予境外基金公司(包含但不限於公司組織章程及最新經審核財務報表的核證副本). (九)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
委託人同意如境外基金公司因洗錢防制要求時,願意配合提供相關確認文件予境外基金公司(包含但不限於公司組織章程及最新經審核財務報表的核證副本). (九)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 本風險預告書係依據「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委託人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係於外國證券交易所或外國店頭市場,買賣股票、認股權證、受益憑證、存託憑證、債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標的,涉及「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相關規定、各交易市場當地法令規章、交易所及自律機構規章。委託人應瞭解開立交易帳戶從事外國有價證券投資,可能產生之潛在風險,並應詳讀及知悉下列各項事宜,以保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