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新浩先生 样本条款
姜新浩先生. 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姜先生为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92)执行董事兼副总裁。姜先生亦为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84)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六年,姜先生曾任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25)之执行董事。彼于一九八七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法学学士,并于一九九二年获颁发法学硕士学位。姜先生于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在北京大学执教,于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七年曾任京泰财务公司副总经理、之后为京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于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五年二月任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Tramford International Limited 董事及行政总裁。彼于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零五年二月期间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并兼任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彼于经济,金融及企业管理方面积逾多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