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入外埠託收票據 每張 5 元;需委同業交換者每張 30 元(註 样本条款

存入外埠託收票據 每張 5 元;需委同業交換者每張 30 元(註. 其中 26 元係票據交換所收取之手續費)。 託收票據撤回 每張 50 元。 開立本行支票 每張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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