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构成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样本条款

存货构成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发出商品 227,598.11 36.65 310,837.81 54.47 204,198.33 42.39 库存商品 202,840.75 32.66 169,548.83 29.71 187,545.02 38.94 原材料 119,470.40 19.24 57,518.47 10.08 57,652.59 11.97 在产品 67,967.90 10.94 31,172.91 5.46 30,996.11 6.43 低值易耗品及委托加工 物资 3,146.78 0.51 1,529.32 0.27 1,290.30 0.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481,682.34 万元、570,607.33 万元及 621,023.93 万元,呈逐年增加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商用车行业整体向好,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9.93%,公司综合订单情况、经营战略目标及国内外市场预计情况等因素按需排产、积极备货所致。其中存货构成主要为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二者合计占比分别为 81.33%、84.18%及 69.31%,报告期内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作为商用车行业龙头具有一定的境内外市场优势,但考虑到境内外产品销售运输交付、报关出口,特别是 2020 年末境内外地区对新冠疫情的防控措施不尽相同,导致产品交付存在一定时限,公司该部分按需排产的已完工处于交付过程中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比重随之增加。 具体来看,2020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88,924.99 万 元,其中发出商品较上年末增加 106,639.48 万元,增幅为 52.22%,主要系 2020 年下半年国内新冠疫情有所缓解,国内复工复产、基建投资提升,且临近年末、春节采购高峰等因新冠疫情压抑的物流配送需求得到急剧释放等因素带动商用 车发展;同时 2020 年海外市场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属地商用车供给不足、海外市 场逐步取消与新冠疫情相关的进出口限制,公司根据海外市场需求推出部分轻卡、微卡等高性价比新产品并加大重点区域营销渠道建设和投入,年末公司销量增加,但由于出口报关、境内外交付均存在一定时限和运输距离,该部分尚未确认收入,公司 2020 年末发出商品余额增大。2021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较 2020 年末 增加 50,416.60 万元,主要系公司原材料、在产品较上年末增加 98,746.92 万元, 主要系随着 2021 年国内外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相继调整,公司综合订单情况、经营战略目标及国内外市场预计情况等因素按需排产、积极备货所致。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及库存商品账面余额较高,且整体呈逐年增长趋势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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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性分析 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挑选全部或部分具备以下特征的上市公司:

  • 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是否保值、增值,依据经基金资产估值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而计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 响应报价 2.1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 结算方式 支付结算以转账形式进行。如中国人民银行有更快捷、安全、可行的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 信義誠実の原則 第1条 甲及び乙は、信義に従って誠実に本契約を履行するものとする。

  •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

  • (適正管理 第4条 乙は,この契約を履行するに当たって知り得た個人情報の漏えい,滅失及びき損の防止その他の個人情報の適切な管理のために必要な措置を講じ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利用及び提供の制限)

  • 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基金合同终止;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 权;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