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审批 样本条款

安全审批. 2006 年 11 月 10 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呼安监局字[145]号”《关于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额仁银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审查的批复》, 通过《初步设计》( 安全专篇)。
安全审批. 2013 年 11 月 14 日,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内安监管一字[2013]388 号”《关于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额仁陶勒盖锰银矿 3000t/d 选矿厂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该项目《安全专篇》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条件。 2018 年 2 月 27 日,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内安监管一字 [2018]18 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新巴尔虎右旗额仁陶勒盖锰银矿年 54 万吨( 3000 吨/日) 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尾矿库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004 年 6 月 30 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呼发改工字[2004]531 号”《关于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额仁陶勒盖银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核准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额仁陶勒盖银矿项目年采矿 48 万吨、日处理 2000 吨选厂( 年生产产能 36 万吨) 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 目。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于 2005 年出具环境影响批复, 同意该项目的建设。由于金山矿业立项时所使用的工艺达不到选矿要求, 金山矿业于 2006 年至 2008 年间进行技术改造,将原有工艺分别改成氰化选矿工艺和全泥氰化工艺,产能分别为 20 万吨/年、16 万吨/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0 年通过该技术改造的环境影响验收。 2012 年, 金山矿业将 20 万吨/年氰化选矿工艺技术改造为氰化浸银工艺,并建立选矿厂锰银矿年选矿能力 54 万吨( 3000 吨/日) 的生产线。根据金山矿业的说明、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内经信投规字[2012]479 号”《关于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新巴尔虎右旗额仁陶勒盖锰银矿年 54 万吨 ( 3000 吨/日)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内环审[2013]29 号”《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额仁陶勒盖锰银矿 3000t/d 选矿厂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金山矿业在淘汰原有 2000 吨/日锰银矿落后生产线的基础上,采用全泥氰化法进行技术改造, 建立选矿厂锰银矿年选矿能力 54 万吨( 3000 吨/日) 的全泥氰化生产线;此外,根据金山矿业的说明,因 2000 吨/日锰银矿中的 16 万吨/年全泥氰化生产线采用全泥氰化工艺,是先进工艺,不属于落后生产线,不需要淘汰,金山矿业对此生产线予以保留。根据本所律师核查以及新巴尔虎右旗环境 保护局、安监局的《证明》, 金山矿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能实行守法经营,经查验,未发现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及防止污染、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安全审批. 2013 年 9 月 10 日,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兰安监二函[2013]37号”《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甘肃盛世国金国银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提纯 及金银制品加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的函》,已收悉国金国银报来的《关于甘肃盛世国金国银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提纯及金银制品加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同意对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的《关于甘肃盛世国金国银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提纯及金银制品加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予以备案。 根据兰州市兰州新区安监局出具的《证明》,国金国银白银提纯及金银制品加工项目已经取得甘肃二泰安全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由国金国银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报告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后同意该报告的结论。兰州市兰州新区安监局对该报告已进行备案。兰州市兰州新区安监局认为, 国金国银白银提纯及金银制品加工项目已通过安全评估与验收,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能遵守有关劳动安全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未发生安全事故, 不存在劳动安全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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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 申购和赎回 (一)本理财产品认购期结束后至到期日之前,不办理申购。投资者无权追加投资。

  • 供应商禁止行为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 定期契約 工作地點 桃園龍潭 教育程度 學士

  • 招标公告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

  •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对公司本年度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 合同的订立 1.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磋商内容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