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阅依据 样本条款

审阅依据. 审阅工作的依据是公司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支持性文件,以及金融市场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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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场所 厦门市思明区莲坂商业广场北区 167 号负责人:苏鸣 经营范围:电影玩具品、工艺品零售:场地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电影放映;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以上经验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2012 年 4 月 10 日至 2027 年 4 月 5 日 厦门明发 IMAX 金逸现持有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核发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闵影放字[XM2012]第 24 号),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26 日;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局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思卫公字[2012]第 SM0780 号),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24 日;厦门市思明区 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502031210010859),有效期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

  •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網站

  • 約の締結 第1条 貸主( 以下「甲」という。)及び借主(以下「乙」という。) は、頭書( 1) に記載する賃貸借の目的物( 以下「本物件」という。)について、以下の条項により賃貸借契約( 以下 「本契約」という。)を締結した。 (契約期間及び更新)

  •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20-0216

  • 監造單位 指受機關委託執行監造作業之技術服務廠商。

  • 数 量 備 考 1 2 3 4 5 6 7 8

  •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中银证券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 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 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