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项目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 样本条款

对项目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 10 对投标人提出的项目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从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等方面打分,投标人提出的分析准确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投标人提出的分析比较准确合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投保人提出的分析不太准确合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未提供相关材料得0分。 价格评分法(10分) 价格部分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得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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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次の情報は、前項の秘密情報に含まれないものとする (1) 開示の時に公知である情報

  • 費用の負担) 第 14 条 保証委託者は、この証書の作成、担保権の設定又は移転等の登記、代位弁済の付記登記、公正証書の作成その他この約定に関するいっさいの費用を負担します。

  • 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 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 联合体 4.4.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