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基本要求 样本条款

履约保函基本要求. 履约保函的格式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且提交的时点、保函金额等应符合本条所述相关约定,保函受益人应为甲方。履约保函应当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出的保函。 如乙方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可以提取履约保函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相应金额的款项。 如果甲方在项目合作期内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款项的,乙方应确保在甲方扣除或提取后 10 日内,将履约保函数额恢复到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且应向甲方提供已足额恢复的相关证明。 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恢复履约保函项下相应金额的,甲方有权发出催告,乙方应在 60 日内予以补足;乙方在前述期限内仍未补足的,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余额,并有权启动终止程序。 如果甲方提取履约保函中的相应金额之后确定甲方属不当扣除或提取,甲方 应及时向乙方退还提取的款项,并支付该款项自提取之日至退还之日的利息,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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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約期限 (一)履約期限(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廠商應於 年 月 日以前(□決標日□機關簽約日□機關通知日□收到信用狀日起 天/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應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履約標的 (一)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詳如本案需求規 範說明書、投標須知及廠商所提服務建議書等資料(視同契約之一部分)。

  • 履約管理 (一)與契約履約標的有關之其他標的,經機關交由其他廠商承包時,廠商有與其他廠商互相協調配合之義務,以使該等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因工作不能協調配合,致生錯誤、延誤履約期限或意外事故,其可歸責於廠商者,由廠商負責並賠償。如有任一廠商因此受損者,應於事故發生後儘速書面通知機關,由機關邀集雙方協調解決。

  • 履约金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本合同包不收取

  • 履約標的品管 (一)廠商在履約中,應對履約品質依照契約有關規範,嚴予控制,並辦理自主檢查。

  • 履约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 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