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本次上市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 元”。 发行人 2018 年和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分别为 7,113.74 万元和 12,156.79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 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因此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发行人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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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本次上市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 元”。 发行人 2018 2019 年和 2019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分别为 7,113.74 12,156.79 万元和 12,156.79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 不低于人民币 15,929.70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 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因此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万元,因此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发行人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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