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服务. 9.1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五十六(56)天内寄给甲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伴随服务. 8.1 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伴随服务. 16.1 卖方被要求按照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
伴随服务. 12.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与“技术参数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
伴随服务. 11.1 卖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伴随服务. 11.1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伴随服务. 10.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伴随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主要包括:
伴随服务. 16.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采购需求中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