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期 样本条款
开发期. (1) 开发期固体废弃物
1) 钻井泥浆 钻井废弃泥浆是钻井过程中无法利用或钻井完工后弃置于泥浆池内的泥浆,其产生量随井深及钻井直径而改变;据调查并结合本地区钻井经验,本项目每部署钻井 1 口,钻井泥浆产生量约为 214.61m3。泥浆密度 1.15t/m3,泥浆循环利用率平均 80%。实验研究表明,采用泥浆无害化处理技术,浸出液各污染物浓度低于毒性鉴别标准,属于第Ⅱ类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在井场建造钻井液循环利用池:向下挖约 1.5-2m 深的土坑,循环池的围堰要求压实,以防止循环池坍塌造成钻井液外溢污染周围环境。另外,循环池内加铺防渗厚塑料布,防止钻井液滤液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钻井期产生的废弃泥浆和钻井岩屑均由任丘市华维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接收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且经项目部和质量安全环保科验收达到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