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等 第 23 条(損害賠償)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本合同的最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您申请时本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余额的 80%,且具体的贷款金额以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的约定为准。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80 日,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进行计息。 自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的当日 24 时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经我们审核不同意您的保单贷款申请的,我们不向您提供贷款。
料金等 第1節 料金及び工事に関する費用 (料金及び工事に関する費用)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协议主体 甲方: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丁方: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28 日至 60 周岁1。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2、保险费约定支付日3均以该日期计算。
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协议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变动的可能性较小,若协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确须调整合作事项,公司会将有关情况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协议各方 甲方: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瓯鹏科技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