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 样本条款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28 日至 60 周岁1。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2、保险费约定支付日3均以该日期计算。
投保范围. 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参保成员的配偶与子女也可参加本保险。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投保范围. .. 凡年满 18 至 60 周岁1且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 30 天至 60 周岁1且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对于未满 18 周岁的被保险人,应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对于 18 周岁(含)以上的被保险人,可由其本人或对其有保险利益的人向我们投保。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1.4 犹豫期 1.5 合同内容变更 1.6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2.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基本保险金额 2.3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4 保险期间 2.5 保险责任 2.6 保险责任的免除 2.7 其他免责条款 3.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3.1 保险金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失踪处理 3.6 诉讼时效 4. 保险费的支付 4.1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 50 周岁1至 80 周岁,续保时最高年龄可至 100 周岁。 在中国大陆境内2居住的所有国籍人士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被保险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颁发的工作签证或者拥有中国大陆境内居留证或者长期居住权,并提供中国大陆境内固定居住地址。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3、保险费约定支付日4均以该日期计算。
投保范围. 凡年满 18 周岁(见释义 6.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本主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以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 凡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主险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以该日期计算。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除另有约定外,本主险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1.4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见释义)为出生满三十日至五十五周岁(见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