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信精密 样本条款

惠信精密. 惠信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为合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大土家照夫,注册资本 123866.1 万日元,德赛工业持股 3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企合粤惠总字第 000056 号。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3 月 4 日,经营范围包括机芯、模具及其他电子、电器产品的金属塑胶零部件、小型风力发电机制造。其中小型风力发电机 100%外销,其余产品 55%外销、45%内销(增资新增产品 100%外销)。 惠州市德赛视听科技有限公司为合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谭燕兵,注册资本 14550 万元人民币,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7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企合粤惠总字第 003733 号。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2 月 13 日,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经营影碟机、收录机、扩音器、喇叭音箱、数码及高清度电视、大屏幕彩色投影电视、多媒体电脑、掌上电脑、计算机软件、芯片制造、液晶及平板显示器、 MP3 播放机、可录影碟机、汽车音箱、数字电视接受装置、数码相机、数码摄录机、游戏机、移动电话机及以上各类产品配件。其中移动电话、收录机、各类电视机 100%外销,其余产品 20%外销 、80%内销。 德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为合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罗汉松,注册资本 1208万美元,德赛集团持股 61.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企合粤惠总字 000911 号。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8 月 16 日,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开发、生产各类现代化通讯终端及其他电子产品,包括有绳和无绳、录音、可视、磁卡电话、传真机、无线传呼、无线交换系统,用户交换机以及它们的附件和部件;助听器,便携式镭射机 和录放机,数字万用表。产品 70%外销、30%内销;数字无绳电话机,产品 100%外销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仁生,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为德赛集团全资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4413001003877。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4 月 15 日,经营范围主要为轻工业品、机械及设备、纺织品等商品的产品、化工类、工艺品等商品及为生产用的设备等的进出口 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为合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谭燕兵,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德赛集团持股 5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企合粤惠总字第 003410 号。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7 月 21 日,经营范围包括各类注塑产品、五金产品和模具设计制造及产品组装(产品 85%外销,15%内销)以及镭射光头、镭射机芯生产销售(产品 85%内销、15%外销,增资新增镭射机芯产量 100%外销) 惠州市德赛电线有限公司为合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雷平,注册资本 1000万元港币,德赛集团持股 6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企合粤惠总字第 003916 号。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5 月 23 日,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和销售电线、电缆、电器连接线缆、光纤连接线缆、电子电器仪用接插件。产品 50%外销、50%内销。 惠州市德赛光电有限公司为合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汉松,注册资本 400 万美元,德赛集团持股 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企合粤惠总字第 004067 号。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 月 11 日,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类新 型显示器件、平板显示器、LED 大屏幕显示器,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产品 70 %外销、30%内销。 惠州市工业建筑工程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晓嘉,注册资本 700 万元人民币,为德赛集团全资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4413001002458 号。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3 月 25 日,经营范围包括工业与民用建 惠州市蓝讯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是合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大明,注册资本 600 万元人民币,德赛电池持股 6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企合总字第 004844 号。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8 月 11 日,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类锂离子电池及其配件、精密模具及其标准配件(产品 100%内销)。 惠州市德赛金融电子有限公司为合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晨,注册资本 700 万元人民币,德赛集团持股 7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企合粤惠总字第 004591 号。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4 日,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和销售 ATM、POS、自助银行设备、点钞机、电子处理设备、银行卡、应用系统软件(产品 60%外销、 40%内销)。 本公司的终级控股股东为德赛集团。德赛集团是国有独资企业,其出资人为惠州市人民政府。 近五年内,收购人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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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要求 1.采用“现场网上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

  • 番 号 年 月 日 申請者 住 所 名 称 代表者等名

  • □其他 7.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 内 容 Ⅰ.報酬 業務を実施・完成させることに対する報酬 Ⅱ.直接経費 (1)旅費(航空賃) 本邦又は第三国から対象国への航空賃 (2)現地関連費 ① 旅費(日当・宿泊費) 業務従事者にかかる日当・宿泊料などの旅費 ② 一般業務費(現地支出分) 現地通訳費、車両関連費等の現地で支出する直接経費

  • 信息披露情况 (9)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 そ の 他 (1) 2.に示す資格を有しない者及び入札に関する条件に違反した入札は無効とする。

  • 投资理念 本产品将遵循安全性和流动性优先原则,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市场状况和资金供求的深入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构建及调整投资组合,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 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 信息沟通 为了及时实现信息的沟通,有效地达成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制定了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按既定的报告路线和报告频率,在适当的时间向适当的内部人员和外部机构进行报告。

  • 催繳股款 25. 在公司細則及配發條款規限下,董事會可不時向股東催繳有關彼等所持股份的任何尚未繳付的款項(不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且各股東應(在獲發不少於十四(14)個整日通知,其中指明繳付時間及地點)向本公司支付該通知所要求繳交的催繳股款。董事會可決定全部或部分延後、延遲或撤回催繳,惟股東概無權作出任何的延後、延遲或撤回,除非獲得寬限及優待則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