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关联方 样本条款

主要关联方. 本法律意见书关联方主要依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 号)的标准进行认定。
主要关联方.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情况详见律师工作报告“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 “(一)主要关联方”。
主要关联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关联方关系如下: 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发行人 100.00%的股权,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中的“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主要关联方. 本公司主要关联方包括德赛集团、德恒实业、德赛电池、蓝微电子、惠信精密、德赛能源等公司。其中德赛集团与德恒实业的介绍见主要股东的介绍( 见关联关系图)。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惠州市人民政府 100% 姜捷、罗汉松、王广军、李兵兵、钟晨、刘其、谭其林、白小平 100%
主要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变化情况如下:
主要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编报规则第 1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最近三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及发行人提供的部分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资料、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调查表、声明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在天眼查( xxxxx://xxx.xxxxxxxxxx.xxx/ )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主要关联方.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发行人的关联方情况,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期间,发行人关联方变动情况如下: 苏州天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赖嘉俊担任该企业董事 湖南舒适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副总经理曹亚杰的配偶张煜持股 76%并担任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海南至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副董事长熊燕持股 9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的企业 英百瑞(杭州)生物医药有限公 司 发行人董事胡巨担任该企业董事 湖南省互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胡巨女儿胡滢持股 85%并担任执行董事、经 理的企业 长沙正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天翼曾担任该企业董 事,已于 2022 年 6 月离任 嘉华药锐团结一心(珠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天翼曾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 99%合伙份额,已于 2022 年 7 月离 任,张天翼持有该企业合伙份额变更为 46.6667%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603038) 发行人董事王洋曾担任该企业董事,已于 2022 年 7 月离 任 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洋曾担任该企业董事,已于 2022 年 9 月离 任 Sirnaomics Ltd(圣诺医药) 发行人监事赖嘉俊曾担任该企业董事,已于 2022 年 8 月离任 日照双壶制药有限公司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一致行动人戈平XXXX GE 担任该企业的董事长,该企业已于 2022 年 6 月注销 除上述关联方情况变化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披露的发行人的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变化。
主要关联方.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王忠磊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发行人股份后,所持发行人股票份额不足 5%,腾讯计算机减持发行人股份后,所持发行人股票份额不足 5%。经核查,补充核查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发生变更,详见本《补充意见》“十三、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二)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本 《补充意见》出具日发行人董监高变化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详见附表二至六。 经核查,2021年12月,发行人子公司华谊兄弟文化经纪有限公司与浙江东阳浩瀚影视娱乐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华谊兄弟文化经纪有限公司将持 有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计 12,560,000.00元债权以8,67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东阳浩瀚影视娱乐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2022-085”公告,为实际经营需要,发行人子公司WR Brothers Inc.拟与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控制的主体签署协议, 转让WR Brothers Inc. 所持有的 Brothers International,LLC的3%股权。本次交易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核查,2022年12月,发行人子公司WR Brothers Inc.与Sixjoy LLC签订《股份购买协议》(《SHARE PURCHASE AGREEMENT》),协议约定,WR Brothers Inc.将其持有Brothers International,LLC的3%股权转让给Sixjoy LLC。 除上述交易外,补充核查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与原《法律意见书》述及相关内容不一致的重大变化。
主要关联方.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 经核查,补充核查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与原《法律意见书》述及相关内容不一致的重大变化。
主要关联方. 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1 号 ——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证监会公告〔2019〕6 号)、《科创板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确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包括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