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身故賠償 样本条款

意外身故賠償. 如受保人受傷並在意外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因受傷而身故,我們將根據第 1.3 條下向受益人支付意外身故賠償,其金額相當於總繳保費的百分之一百(100%),每位受保人於所有 WeSave 高息儲蓄保 E1 計劃下的可獲賠償金額上限為 125,000 美元,並將與根據第 2.2 條的身故賠償一同支付。 我們將不會就保單下任何處理中的意外身故賠償支付任何利息。
意外身故賠償. 如受保人受傷並在意外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因受傷而身故,我們將向受益人支付意外身故賠償,其金額相當於戶口價值的百分之一百(100%),每位受保人於所有 WeSave 定息儲蓄保 S1 及 WeSave 定息儲蓄保 S2 計劃下的可獲賠償金額上限為 125,000 美元,並將與根據第 2.3 條的身故賠償一同支付。 我們將不會就保單下任何處理中的意外身故賠償支付任何利息。為計算意外身故賠償,戶口價值將根據受保人身故當日而決定。

Related to 意外身故賠償

  • 意外伤害 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 意外伤害事故 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且前述条件缺一不可。

  • 意识功能障碍 意识功能是指意识和警觉状态下的一般精神功能,包括清醒和持续的觉醒状态。本标准中的意识功能障碍是指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

  • 損害賠償 第6条 甲は、第4条又は前条第2項の規定により本契約を解除した場合は、これにより乙に生じた損害について、何ら賠償ないし補償することは要しない。

  • 意外事故 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 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 (一)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1.預付款(無者免填):

  • 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 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