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与签订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样本条款

成交与签订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 28.1 采购人应将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29.3的规定执行。
成交与签订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29.3的规定执行。 29、签订合同 29.1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由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29.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的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9.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的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4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5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6 签订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9.7 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8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